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辦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含申請表)」及國教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83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一)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五、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21日(一)前洽教務處註冊組黃組長辦理。
六、請符合資格之家長留意申請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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