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等二類學生就學減免申請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8月11日府教輔特字第1150178679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設籍南投縣(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7日(一)前洽教務處註冊組黃組長辦理。

四、請符合資格之家長留意申請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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