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相關宣導事項」

旨揭宣導事項相關說明摘要如下:

一、資訊教育:

    1. 校務行政系統暨校園通APP,「【新】學籍管理」模組 已於113學年度正式上線,原模組預計於114學年度下 架。前述兩模組內學籍資料皆一致,未來如有欄位或 功能異動,將僅更新於新模組。
    2. 雲端網域服務:本局Google教育帳號僅提供數位學習 使用,請勿挪為他用。
    3. 各級學校網路維運管理:建請偕同總務處檢查資訊機 房電源是否配有穩壓器及不斷電系統。
    4. 資安宣導:不得採購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 軟、硬體及服務)。

二、數位學習:

    1. Google Chat宣導事項:
      • 請宣導正確的網路溝通、禮節與法律規範。
      • 為提升 Google Chat 在教學上的應用,本局將於3 月26日、4月9日與6月11日辦理全市教師研習,內 容包含Chat教學與行政工作應用、班級經營應用、 對學生網路不當行為與法規宣導資料,歡迎教師至 校務系統報名參與線上課程。
    1.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 為確保平板載具妥善運用,請善用於各領域教學及 學校活動,並定期透過教育部學習載具管理系統、 原生MDM(Jamf、Intune、Chrome)及本市教育資 料平臺檢視載具使用率與時數。
      • 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
        • 所有編制內教師須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課程。
        • 辦理數位學習工作坊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 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 A3數位素養培訓:每年須完成編制內教師數10%完 成數位素養增能研習,直到全校100%,故建議不為 重複人員;辦理A3數位素養培訓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三、旨揭注意事項同步置於新北市資訊業務入口網(https://mis. ntpc.edu.tw/)

新北市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相關宣導事項(數位學習修0210)V2.pdf

 

關於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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