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
具資優特質且113學年度就讀本府主管公私立國民小學之二、三、四、五年級學生
※經本市鑑輔會通過,一般智能資優鑑定不得連續兩年申請,因此申請本次一般智能資優鑑定未通過者,不得申請次一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優鑑定。
二、辦理方式
1.鑑定安置實施計畫公告與宣導:
本學年度鑑定由家長自行線上報名及繳費,為使家長了解鑑定程序、內容及報名方式,請詳閱以下公告事項。
(一) 本實施計畫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https://gifted.ntpc.edu.tw/)及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網站,由申請人自行下載參閱。
(二) 初選評量說明會:113年10月02日(星期三)18時30分,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首播。
(三) 複選評量說明會: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18時30分,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首播。
2.鑑定安置作業方式與相關說明:
分初選評量及複選評量二階段辦理,達初選評量標準者,得參加複選評量。
(一) 初選評量: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時間:113年10月07日(星期一)09時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16時。
(2) 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申請。
3.初選評量實施:
(1) 時間:113年11月09日(星期六)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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