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要點之優待對象為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就讀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者。但軍公教遺族子女若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
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三、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18日(五)前洽教務處註冊組黃組長辦理。
四、請符合資格之家長留意申請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要點之優待對象為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就讀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者。但軍公教遺族子女若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
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三、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18日(五)前洽教務處註冊組黃組長辦理。
四、請符合資格之家長留意申請期限,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