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民中小學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三、鼓勵教師參與相關研習活動,提升學校教師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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