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新北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暨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一)為中華民國之國民。

(二)107學年度就讀新北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就讀私 立國民中學者須設籍於新北市),

7年級具有學術性向資 5 32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賦優異潛能學生。

報名方式:

請自行上網登錄報名。

公告於新北市資優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 c.edu.tw/gifted)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 w.sec.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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