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新北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申請資格:

107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特質學生。

報名方式:

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於本市 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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